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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双反”调查听证会规则等征询意见


    近日,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等三文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5月15日。
    《征求意见稿》规定,调查机关可应申请举行听证会,以向所有利害关系方提供与具有相反利益的当事方见面的机会,以便陈述对立的观点和提出反驳的论据,调查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决定举行听证会。所有利害关系方均可提出举行听证会的申请。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利害关系方要求在初裁前举行听证会的,应在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向调查机关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会的书面申请。调查机关应自收到利害关系方提交的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举行听证会的决定。调查机关决定举行听证会的,应以适当形式通知各利害关系方,并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


    法规链接:《商务部关于〈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听证会规则(征求意见稿)〉、〈反倾销问卷调查规则(征求意见稿)〉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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