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日前,国知局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询意见,意见反馈截止于5月6日。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如下:一、扩展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二、完善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三、简化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四、优化优先审查的程序。根据《征求意见稿》,优先审查适用范围涵盖了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的专利申请请求优先审查,申请人需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符合要求的检索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文件,无需提交地方知识产权局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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